信件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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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咨询 | |||
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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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
来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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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7:44:37 | |
信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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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您好,请问本市政府最新的促进就业的政策有哪些?政府网站那里找得到? | |||
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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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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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8 16:24:20 | |
回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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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过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想咨询高校毕业生方面最新促进就业政策以及相关政策发布的网站。 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呼伦贝尔市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方面主要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5号)对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摸排。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清单,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登记范围。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应登尽登。对登记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形成实名数据库,动态更新帮扶就业情况。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级人社部门或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及办理。 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人社部〔2020〕65号)精神,有就业意愿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可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各旗市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要求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服务。 三、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7〕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教育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179号)精神,对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人员享受1500元一次性补贴,补贴申请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将符合条件申请材料报送财政隶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后,财政部门选拔审计机构,根据审计报告将求职创业补贴打入毕业生个人账户。 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工商联《关于实施三百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4号)精神,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可到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各旗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咨询及申请见习岗位。 五、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2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9〕79号)精神,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学员、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提升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高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创业培训,可咨询各旗市区人才中心或就业服务局。 六、一次性创业补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和《呼伦贝尔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19号)“首次在呼伦贝尔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以内)、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发放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可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就业服务局咨询及申领。 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2020〕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内财金〔2020〕502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办发〔2020〕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呼财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可到经营场所所在地就业服务局咨询及申领。 八、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奖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社〔2019〕28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办发〔2020〕14号)、《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和呼伦贝尔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劳动力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呼人社办发〔2020〕26号)精神,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至常住地社区或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咨询及申领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九、职业技能提升线上补贴性培训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16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0号)、《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0号) 、《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呼政办发〔2020〕14号)和、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疫情防控期间职业技能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0〕33号)精神,贫困家庭子女、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和高级技工班毕业生)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人员可至培训所在地的就业服务局咨询及办理。 十、稳岗扩岗以工代训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4号)和《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9号)精神,对中小微企业新录用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每人每月 600 元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可至各旗市区人社局咨询办理。 十一、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发〔2021〕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实施方案》(内人社办发〔2021〕118号)精神,组织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800人,本年招募计划已经开始实施。 十二、发布促进就业政策的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nmg.gov.cn)、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lbe.gov.cn)、呼伦贝尔市人才网(https://www.hlbrrc.com.cn)。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农牧民工工作科科长梁佳杉,联系电话:0470-8217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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