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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10-31 发布日期: 2024-10-31
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发布时间:2024-10-3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

2.申领方式:

(1)申领人提交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自治区范围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申领失业保险金,网址为http://rst.nmg.gov.cn;

(3)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待遇申请专栏申请失业保险金,网址为http://si.12333.gov.cn;

3.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代缴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同时,按当地标准为其缴纳大额医疗保险,不足一年的按一年缴纳。

5.发放方式:

通过银行直接将失业保险金拨付至预留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