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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2024-09-13 发布日期: 2025-11-11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发布时间:2025-11-11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宣传

一、政策内容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二、服务对象

(一)创业者个人

1.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牧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牧民。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二)小微企业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或申请企业的相关材料、申请人人员类别证明或申请企业新招用人员情况证明等。

四、办理流程

1.贷款申请、2.人社部门审核、3.尽职调查、4.贷款发放。

五、咨询电话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0470-8297098;

海拉尔区就业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0470-8116195;

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0470-3202046;

牙克石市就业服务中心0470-7300331;

额尔古纳市就业服务中心0470-6830809;

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0470-5227756;

阿荣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4250851;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4686153;

鄂伦春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5621170;

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8817620;

新巴尔虎左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6607131;

新巴尔虎右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6401934;

陈巴尔虎旗就业服务中心0470-6717179;

扎赉诺尔区就业服务中心0470-6554336。

六、办理地址

呼伦贝尔市就业服务中心: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303室

海拉尔区就业服务和人事考试中心:海拉尔区东山政府东辅楼二楼创业贷款和创业指导股;

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扎兰屯市就业服务中心二楼201室:

牙克石市就业服务中心:牙克石市劳动大厦201室:

额尔古纳市就业服务中心:额尔古纳大街8号原行政审批大楼一楼107室:

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根河市红旗路红旗桥头根河市就业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阿荣旗就业服务中心:阿荣旗人社局前楼大厅15号窗口: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三号楼三楼3013室:

鄂伦春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鄂伦春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203室:

鄂温克族自治旗就业服务中心: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一七三二街原政务中心A区5011室;
新巴尔虎左旗就业服务中心:新巴尔虎左旗就业服务中心三楼副主任办公室:

新巴尔虎右旗就业服务中心:新巴尔虎右旗政务大厅2楼就业窗口:

陈巴尔虎旗就业服务中心:陈巴尔虎旗北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4室:

扎赉诺尔区就业服务中心:扎赉诺尔区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大厅内侧创业担保贷款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