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社会工作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失业保险管理服务的通知〉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6〕54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精准落实政策规定
要全面摸排本地区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在岗任职、薪酬待遇、社保参保、失业登记等情况,建立完善动态管理台账,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落细、执行规范。
二、严守基金安全底线
各旗市区人社局要牵头统筹,联动组织、社会工作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信息比对、联合核查机制,动态掌握社区工作者、村干部任职、取酬、离职信息。对违规领取待遇情形及时停发、足额追回。
三、健全长效管理体系
要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工作,精准面向新任职、在岗及离任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开展政策解读,重点明确待遇申领条件、主动报告义务及违规骗取待遇的法律责任,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村干部政策知晓度和守法自律意识。
工作中遇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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